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2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6-28来源:宁夏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就杨有贤委员提出的关于通过信息平台公示公众所关注领域的收费政策、收费标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医疗服务价格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及时公示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是维护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抓手之一。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我局在2020年通过局官网发布《三甲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公示三甲医院价格标准。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采取电子屏、公示牌等方式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
如贵厅建立全区统一的收费查询公示系统,我局将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方便患者知晓和查询。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医保局价采处0951-5166043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