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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ylbzj.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jytabl/rdjy/202206/t20220627_2078887.html |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5-27 | 3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2-06-2717:21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宿静代表提出的第268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国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公民在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费用支出有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做了具体规定,符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救、抢救医疗费用,按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并明确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渡保障机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提出: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改进个人帐户计入办法,优化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结构,提高门诊保障水平,进一步明确,职工医保个人帐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疫苗管理法》规定,免疫规划疫苗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组织集中招标或统一谈判,各省实行统一采购,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从现有保障渠道看,包括疫苗接种在内的基本预防控制类服务项目宜通过公共卫生服务渠道解决。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接种女性预防宫颈癌疫苗费用无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部署,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