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召开DIP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
日期:2021-10-11来源:黔南州医疗保障局作者:黔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上午,黔南州DIP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在州政府一会议室召开。州政府副秘书长、州DIP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韦文堂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州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DIP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洪波同志通报DIP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州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DIP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肖莉同志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韦文堂指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医疗保障制度自身发展完善,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必然要求。2020年11月,国家医保局公布71个医保统筹区的区域预算总控和基于大数据的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国家试点城市名单,黔南有幸荣获试点城市。2021年3月,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黔南州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DIP试点各项工作计划和完成时限,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成立了DIP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第一批23家试点医院将于10月1日起在全省3个试点城市中率先上线运行,实现实际付费。
韦文堂强调,州医保局要指导DIP改革专班和建设方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及时解决上线运行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不影响人民群众就医和医院“一站式”报销结算。要加强对县(市)医保局改革专班的培训,不断提升改革专班同志的业务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本领,确保全州试点医院上线后平稳运行。要继续做好非试点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层思想认识,正确理解县域医共体建设、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与DIP改革试点的现实意义,积极主动按照试点标准做好基础工作,为后期上线筑牢基础。
韦文堂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DIP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DIP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经费保障工作,确保DIP改革顺利实施。卫健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督促医疗机构纠正病案质量不高、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实、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等短板问题。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配合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动健康黔南行动高质量发展。

州医疗保障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委宣传部、州委编委办、州委督查考评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司法局、州国资监管局、州残联、州发展改革局、州大数据局、州商务局、州科学技术局、州总工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军分区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