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22499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桂医保函[2022]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玉桂东等4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由部门统一系统办理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协同税务部门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不断优化医保、税务部门间数据交互,提高居民参保缴费便捷性,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一、理清职责,明确部门职能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缴费。参保缴费工作由两部门共同推进完成。
二、加强协作,完善部门间数据交互
2021年12月12日,全区统一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标志着我区医保“通用平台”、“通用语言”、“通用介质”和“通用能力”基本实现。医保、税务系统的对接统一由自治区层面解决,全面实现了数据实时交互,确保参保登记、缴纳费用、享受待遇无缝对接。
三、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参保便捷度、知晓度
自治区医保经办部门将参保登记服务统一纳入“全区通办”“跨省通办”服务范围,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同时,各级医保经办部门加大参保宣传力度,提醒广大群众及时参保、续保,确保不漏保、不断保。截至2021年底,全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7%以上。
四、不断创新机制,优化参保缴费服务
2020年7月起,广西医保、税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全区新生儿医保参保报销“一条龙”办结、医疗费用报销“一趟不用跑”政策措施,累计为56047名新生儿垫付医疗费用13316.25万元,并将业务办理时间从60天缩短至2天,最大限度减轻新生儿家庭医疗费用垫付压力,最大限度缩短医疗费用报销办理时限,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广泛好评。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税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不断优化医保参保缴费服务,继续保障群众参保缴费“不用跑”、“网上办”、“掌上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8日
(联系人:蓝承真,联系电话:1980771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