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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sc.gov.cn/scsybj/nc010416/2022/4/15/2d1c6cf951eb4cce88e7eaa41f32bf4f.shtml | 作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4-15 | 224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医疗保障局对2021年度全国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申报单位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合格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一、全国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

泸州市江阳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成都市都江堰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德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广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全国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

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便民服务中心

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绵阳市三台县芦溪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全国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攀枝花市中心医院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公示期自2022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28-86523650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