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医疗保障局对2021年度全国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申报单位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合格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一、全国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
泸州市江阳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成都市都江堰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德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广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全国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
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便民服务中心
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绵阳市三台县芦溪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全国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攀枝花市中心医院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公示期自2022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28-86523650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