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季度拟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情况公示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9号)和自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自医保﹝2017﹞4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市近期提出申请,经审定符合条件,拟纳入协议管理的26家医药机构面向社会公示如下。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医保局医疗管理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4日-2019年1月30日。
监督电话:8115592、8110506、8110312。
附件1:2018年四季度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院名单
附件2:2018年四季度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诊所名单
附件3:2018年四季度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自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