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我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日期:2019-10-25
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不仅是重大民生问题,更是重大政治任务。为守护好参保群众的"救命钱",市医疗保障局在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在全市开展了医保基金治理专项行动。我市专项治理工作从今年4月1日启动,9月底结束,为期半年。共分为工作准备、自查自纠、现场检查、结果处理、抽查复查、汇总总结6个阶段。其间,全市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79家,定点药店737家,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查处违规医疗机构169家、违规定点药店276家,追回医保基金190.35万元,扣除违约金265.52万元,暂停医药机构服务协议14家,移交司法2例。
一、集中宣传。市医疗保障局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相结合,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窗口为主要宣传场所,以定点医药机构和群众为主要宣传对象,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宣传折页、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等方式,重点对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医保协议违规及欺诈骗保违规情形认定及处理条款、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等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活动期间,我市3130家定点医药机构(含村卫生室)共张贴海报5910张,发放宣传折页56307份,设置宣传栏150版,播放情景短片34部,发送宣传短信57012条,制作公益广告44条,通报全市查处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2起,宣传对象参与人数105万余人次。
二、自查自纠。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欺诈骗保行为的16种违法情形,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和各级医疗经办机构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完善。今年7月26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市打击欺诈骗保警示教育暨医保服务协议培训工作座谈会,并印发《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再次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全面自查,及时整改,并强调将对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弄虚作假的依法从严处罚。
三、检查查处
一是组织开展现场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级医疗保障机构陆续启动了对"两定"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检查定点医院192家,核查住院(门诊)病人医疗费用6590人次、中医理疗项目608个、药械品种812个、治疗仪器457台,发现违规医疗费用117.97万元,追回医保基金157.22万元,扣除违约金161.37万元,暂停协议5家;检查定点药店737家,发现违规数量276家,处理违规数量276家,追回医保基金33.13万元,扣除违约金104.15万元,暂停协议9家。
二是落实专项抽查督查。今年9月9日至9月30日,市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限期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三是及时处置举报投诉。集中宣传月活动以来,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共收到举报线索16条,查实9条,处理违规医药机构10家、违规参保人员4人,追回医保基金及违约扣款共计18.96万元。
四、联合整治。从今年5月开始,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案件联动处置、信用联动公开、违规联动处罚的整治措施,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打击合力,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广大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9月底,联合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6家,发现有违规违约行为的55家,相关处理工作正依法依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