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事关三孩这项生育政策9月正式施行!
发布日期:2022-09-01
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提高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限额标准,将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产前检查相关费用纳入报销。问: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限额是多少?答: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不同分娩方式的报销均有提高,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顺产和剖宫产报销限额分别达到2100/3000/4000元、3100/4600/58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另补助500元。问:产前检查相关费用都能报销吗?答:在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产前检查门诊费用(含怀孕14周之前的门诊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最高限额700元。问:产前检查费用能在医院直接报销吗?答:暂时不能,需凭产检的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和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进行报销。问:生育三孩有生育津贴吗?答:能,按规定享受。详见宜宾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政策宣传(三)待遇保障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aScZr43HnvHIuB_wCl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