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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yibin.gov.cn/gsgg_88/tzgg/202105/t20210514_1458840.html | 作者: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5-14 | 3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宜宾)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线索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4

为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医保系统治理,坚决查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效率,现公开征集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内容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保待遇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五)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三、征集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对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市医保局将按照《宜宾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宜医保发[2019]49号)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0831-8209059

举报邮箱:283704196@qq.com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市医保局)纪检监察组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