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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zjk.gov.cn/content.thtml?contentId=171150 | 作者: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20 | 2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参加全省支付方式改革和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纳入工作调度会议

发布日期:2022-06-20来源:医疗保障局

为全力推进我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纳入工作,6月17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召开视频调度会议。

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王进宝参加会议并就我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和门诊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推进情况作工作汇报。

一、DIP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情况

(一)完成了数据采集及清洗。全市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有58家。目前已完成二级及以上符合条件医疗机构近三年数据采集及清洗工作。

(二)形成了DIP病种目录库。我市在完成定点医疗机构近三年历史数据的采集及清洗等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张家口市本地DIP病种目录库,共5697组。

(三)开展了付费标准测算。开展基线调查,研究探索费用变化原因和规律,进行效果客观评价,形成了《DIP分组测算分析报告》,不断修改完善DIP病种分值、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等指标。

二、门诊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推进情况

(一)制订了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补充协议。结合实际,制订了《张家口市门诊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补充协议》,由属地各县区医部门与被遴选的试点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签订补充协议。

(二)商定了医保目录内药品的销售价格。一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试点药品,以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医保支付标准作为销售价格。二是医保目录内其他药品(包括国家和省集中采购药品),销售价格的加价率不超过实际采购价格的15%。

(三)开通了试点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结算业务。我市开通了12家试点门诊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直接报销结算业务,参保患者凭处方购药(纸质外配处方和电子处方)和无处方购药(非处方类药品),通过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均可实现医保门诊报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