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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aIVTal5rfQHabRixiXDQw | 作者: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8-02 | 463 次浏览 | 分享到:

《九江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你要知道这些(二)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2023-08-02 20:52发表于江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近日,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九江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23年6月-7月)

7月31日前,完成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制定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和操作细则;

二是成立九江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及职责分工;

三是按项目招标采购程序要求和中标结果,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

四是召开全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会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会;

五是组织公立医疗机构梳理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开展基线调研及数据填报,测算调价总量;

六是完成智能报价系统部署上线。

第二阶段:实质性调整(2023年8月-10月)

(一)启动阶段(8月1日-8月15日)

一是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召开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推进第一次会议;

二是组织对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及智能报价系统操作培训;

三是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数据采集治理,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上报2019-2022年度历史服务例数,进行历史服务量预测,确定价格调整总量。

(二)首轮报价(8月15日-9月8日)

一是公立医疗机构完成院内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审、申报;

二是智能报价系统开放参与调价医疗机构账号与权限,按项目总分排序、经专家评审,生成平均报价方案及首轮报价方案数据分析报告;

三是明确调价概况,分析报价中存在问题,召开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推进第二次会议。

(三)第二轮复核(9月11日-9月30日)

一是公立医疗机构完成院内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复核、扩充申报;

二是智能报价系统分析第二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新增项目合理性,生成第二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提交专家组及相关部门评议复核。

(四)风险评估(10月7日-10月20日)

智能报价系统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进行数据分析,生成风险评测分析报告,结合医疗机构反馈意见,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再次评议复核后,形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五)流程审批(10月21日-10月31日)

按价格权限审批,向省医疗保障局报备,公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

第三阶段:执行情况评估(2023年11月-12月)

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成效和影响评估,测算对当地物价水平、医保基金运行、患者负担等指标造成的影响,全面掌握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和动态调整执行情况,出具阶段性评估报告,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调控。

第四阶段:持续推进试点工作(2024年1月-2025年6月)

按照价格监测考核机制要求,监测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重要项目价格变化,如诊察费、护理类等。在综合医保基金可承受、调价评估结果可启动等情况下,适时开展下一轮实质性调价,定期评估调价对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患者和医保基金负担等的影响。

第五阶段:全面总结评估(2025年7月-12月)

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九江市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期间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整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九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