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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ylbzj.guizhou.gov.cn/ztzl/rdzt/bgt1/sjbgt/202409/t20240920_85736201.html | 作者: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4-09-20 | 166 次浏览 | 分享到: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曝光台公开曝光案例(2024年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4-09-20 15:39:34

一、安顺市西秀区宏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2023年12月,属地医保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西秀区宏康医院将应按“次”收取的“关节腔灌注治疗”按“部位”进行收费,属超标准收费行为,涉及0.25万元。属地医保部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改正;2.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0.25万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

二、黔东南州天柱县地湖乡卫生院虚构医药服务骗取医保基金案例

2024年4月,属地医保部门通过数据分析技术监测发现天柱县地湖乡卫生院医保结算数据异常后,组织对该卫生院专项核查。经查实,天柱县地湖乡卫生院存在通过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方式虚构12人次住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0.66万元。属地医保部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改正;2.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0.66万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4倍罚款;3.将相关线索移送属地纪委监委及卫生健康部门。

三、贵阳市修文百信医院有限公司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案例

2024年1月,属地医保部门在核查群众举报线索时发现,修文百信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为群众开具自费消毒制剂同春堂抗菌乳液,上传为中药饮片进行医保结算的行为,属于将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涉及医保基金2.33万元。属地医保部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改正;2.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2.33万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5倍罚款。

四、黔东南州凯里市开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串换诊疗项目案例

2024年5月,属地医保部门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凯里市开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小于75mm)实施“普通针刺治疗”,收取“芒针治疗”费用,属串换诊疗项目进行医保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43万元。属地医保部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改正并约谈负责人;2.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2.43万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

五、铜仁市江口县民康大药房德旺店、铜仁民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思南桃园店、遵义市务川宏福大药房为非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案例

2024年6月,属地医保部门在核查异地医保部门移送线索时发现,铜仁市江口县民康大药房德旺店和铜仁民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思南桃园店为非定点零售药店铜仁市石阡县花桥镇民康大药房进行医保结算、遵义市务川宏福大药房为非定点零售药店铜仁市沿河康仁大药房进行医保结算,涉及医保基金2万余元。属地医保部门根据当地《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2.责令铜仁市江口县民康大药房德旺店、铜仁民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思南桃园店、遵义市务川宏福大药房分别退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3.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六、黔西南州人民医院、黔西南州中医院、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2024年6月,属地医保部门在核查大数据疑点线索时发现,黔西南州人民医院、黔西南州中医院、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存在一次住院(不超过90天)中多次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的行为,属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涉及医保基金0.58万元。属地医保局根据《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改正;2.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0.58万元,处违约金0.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