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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fIIu6Lzwl8qqqTC6vm8nw | 作者: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4-25 | 567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安医保“百问百答”(七)——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医保政策篇

广安医保2022-04-25 14:50

88什么是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

答:指在我市按照5%缴费档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89为什么要调整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每年800元的门诊统筹医保待遇?

答:按照国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5%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住院待遇。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每年800元的门诊统筹医保待遇属我市自行制定,只有广安才有的政策,对此进行调整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精神,各地不得自行制定个人或家庭账户政策,因此应予调整。二是国家医保信息化平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按照国家、四川省医保局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部署,今年我市要实现医保大数据平台上线,凡不符合待遇清单制度规定的政策,新的信息系统平台一律不予支持,必须立即做出政策调整。

90新政策从什么时候取消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每年800元的门诊统筹医保待遇?

答:从2022年1月1日起取消。

91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每年800元的门诊统筹账户余额如何处理?

答:将以适当方式划归个人继续使用,最大程度保障参保人员的既得利益。

92政策调整后,继续选择5%缴费档次的单建统筹人员的待遇是怎样的?缴费比例以后还会有调整吗?

答:继续选择5%缴费档次的,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住院医保待遇,不再享受每年800元的门诊统筹医保待遇,也不再保留门诊统筹账户。在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后,其缴费比例可能提高,但待遇不变。

93政策调整后,从5%缴费档次变更为8%缴费档次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待遇是怎样的?

答:有很大变化。选择8%缴费档次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除享受住院医保待遇外,从2022年1月1日起建立个人账户,定期划入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就医、购药等,并可以继承。

94已退休且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人员,不愿意选择8%档次补缴的,如何处理?

答:只享受住院医保待遇,取消每年800元的门诊统筹待遇,不再保留门诊统筹账户。

952018年1月1日前已退休且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人员,如何过渡到8%缴费档次?

答:直接过渡。

96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且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此前已有8%档次缴费1年及以上的人员,如何过渡到8%缴费档次?

答:直接过渡。

97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且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此前没有8%档次缴费1年及以上的人员,如何过渡到8%缴费档次?

答:需要补缴费用。补缴年限为1年,补缴基数为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补缴比例为5%和8%的差额3%,即2236元,缴费方式实行一次性缴纳。

98仍在缴费期的人员,如何过渡到8%缴费档次?

答:未退休人员按照8%缴费档次逐年缴费,已退休但未达到我市最低缴费年限的人员可逐年缴费,也可一次性缴纳。

99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5%缴费档次参保吗?

答:不可以,新参保人员一律按8%档次缴费。

100为什么要继续设置5%和8%两个缴费档次?

答:在过渡期内(2023年12月31日前)便于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选择。

101缴费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未退休的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实行逐年缴费;已退休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可逐年缴费,也可一次性缴纳。退休后应按差额比例补缴的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实行一次性缴纳。

102集中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退休后应按差额比例补缴的和仍在缴费期的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2022年3月31日。

103仍在缴费期的人员包括哪些?

答:一是未退休人员;

二是已退休但未达到我市最低缴费年限的人员,男性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女性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104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是多少?

答:将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视为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

105新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从公布之日,即2021年11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