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启动
海西州医疗保障局2022-03-09 17:55
近日,州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DRG付费改革启动会议,全面启动海西州DRG付费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何瑜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医疗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部分医疗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各地医疗保障局及经办服务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州医疗保障局积极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医保总额付费管理,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按人头、按项目付费等复合付费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按项目付费。探索符合中蒙藏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蒙藏医药服务。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医保基金的有限性与参保群众医疗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特别是对供方的引导制约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医保、医院、患者之间关系交错复杂,矛盾冲突越来越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群众就医的痛点、医保解决的难点。
会议指出,DRG医保支付方式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大举措,主要体现在以成本和质量为内涵的质量效益增长模式,将对医生决策行为、医疗长期结果和医院收入产生影响。在客观上会促使医院主动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增强成本意识,合理使用医疗资源,主动避免大处方、重复检查及过度治疗等无效投入和诱导性消费,寻求合理的治疗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注重参保群众治疗的有效性,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真正成为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实现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转的有效途径。
会议强调,海西州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今后三年医保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地区和医疗机构要多措并举,积极推动DRG医保支付方式在海西落实落地。一要深刻领会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意义。要从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思路举措、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完善符合省情州情和体现医疗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体系,保障医保制度公平持续发展,保障参保群众基本医疗和健康权益。二要科学谋划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阶段任务。要在全州符合条件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实施DRG付费改革,通过数据提取,确定分组方案及付费标准,完善医保付费信息系统,开展DRG模拟付费和实际付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三要不断形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合力。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开展DRG付费效果评估,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增强成本控制意识、规范诊疗行为,打造本地化的“筹资-定价-支付-管理”付费政策体系,实现从“打包定价”到“开包验证”再到“价值付费”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