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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3zPmg5wBEj4QIO3bSBlpQ | 作者: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12-30 | 476 次浏览 | 分享到:

青岛市成功获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示范点

青岛医保2021-12-30 10:10

2021年12月21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DRG、DIP付费示范点名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5号),青岛市成功获批DRG付费国家示范点,将承担起国家赋予的主动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总结传授工作经验等重点任务。

自2019年5月入围全国首批30个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以来,青岛市按照国家试点“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年三步走的总体部署,紧跟国家工作步伐,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担负起先行先试责任。

2019年12月

经国家试点评估专家组现场评估,通报结果为“进度优秀”,并作为五个城市之一,列举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做法。

2020年11月

青岛市通过模拟运行前评估,被国家局批准为第一批模拟运行的22个试点城市之一;同月,中央改革办督查组来青调研,听取青岛市DRG工作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

2021年4月

我市搭建共治共享的医保社会治理平台,组织试点医院主要领导及354名临床专家开展DRG付费培训及细分组权重谈判工作。对20个MDC中273个DRG组(内科组167组,操作组13组,外科组93组)的权重作出调整,体现医保战略购买的支付导向,增强了医疗机构参与感,对推动医保医疗相向而行、构建医保医院和谐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医保局、技术指导组有关领导和部分试点城市代表旁听了谈判过程,谈判工作受到一致好评,并多次在国家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

△2021年4月6日-14日,青岛市组织开展按DRG付费培训及18场细分组权重谈判

2021年6月初

我市被确定为国家DRG付费东部省份培训基地,并承办了国家DRG付费经办管理规程培训会,8个省份和试点城市医保局的40余位医保经办管理人员参会,青岛市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和经办规程培训,并根据国家局安排,派业务骨干先后赴河南开封和重庆国家培训会现场进行授课。

△2021年6月1日-3日,青岛作为国家DRG付费东部省份培训基地,承办了国家DRG付费经办管理规程培训会

2021年6月末

我市顺利通过DRG付费前国家交叉调研评估,被确定为优秀等级。

△2021年6月23日,国家评估组来青调研评估医保DRG试点工作,对青岛市DRG国家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21年7月起

我市首批18家试点医院按DRG实际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2021年7-9月

我市DRG实际付费三个月,18家医院纳入DRG付费的住院病例医疗费总额共计27.55亿元,占全市的73.09%,住院人次共计18.47万人次,占全市的62.87%。次均住院费用14870.62元,同比下降4.34%;平均住院天数7.04天,同比下降9.09%;住院次均个人负担额5567.78元,同比下降2.95%。从实际付费情况看,医保基金支出总体可控,各试点医院主动控制不合理费用,医院内部管理总体上朝着提高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的精细化管理方向发展,参保患者次均住院费用下降、住院天数缩短,个人实际负担费用明显减轻,取得了“医、保、患”三方共赢的可喜成效。

2021年12月17日

青岛市成功获批DRG付费国家示范点。

2021年12月18日

在第一届中国CHS-DRG/DIP付费大会上介绍青岛市DRG付费改革工作经验。

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马青在第一届中国CHS-DRG/DIP付费大会上介绍青岛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经验

成为国家示范点对青岛市推进DRG付费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国家医保局对青岛市三年来实施DRG付费改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青岛市进一步推进改革扩面的巨大鼓励和鞭策。下步我市将以此为起点,按照国家DRG付费改革新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稳步推进改革扩面,勇于承担起为国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趟新路、创经验的重要使命,让参保人享受到更多的改革红利,为推进健康青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