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8
为推动医疗保障科学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智力支持,结合天津市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重点,现将部分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承担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课题基本情况
(一)发挥医保支付激励引导作用促进糖尿病健康管理的方案研究
1.研究背景及要点: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提出要逐步从糖尿病等慢性病入手,开展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2019年,《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提出要把“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作为“防控重大疾病”的重要内容。本课题拟系统总结天津市糖尿病门特制度及医保支付管理现状,通过数据分析、案例剖析等方法,查找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健康中国行动等有关要求,提出发挥医保激励引导作用促进医疗机构做好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实施路径,结合我市前期已经开展的糖尿病按人头付费和糖尿病门特用药支付管理课题研究成果,集成为加强糖尿病门特治理实施方案。
2.成果形式:提出发挥医保激励引导作用促进医疗机构做好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实施路径,形成天津市加强糖尿病门特治理实施方案的研究报告。
3.研究周期:2020年10月
4.经费预算:5万元
(二)医保总额预算点数法管理方案研究
1.研究背景及要点: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是国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和要求。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将点数法与预算总额管理、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逐步使用区域(或一定范围内)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具体医疗机构总额控制”。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再次要求“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本课题拟系统总结国内外先进地区应用点数法做好医保总额预算管理的经验做法,结合天津市医保支付管理现状,研究设计一套可操作的医保总额预算点数法管理方案,为天津市完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的政策设计提供参考。
2.成果形式:形成医保总额预算点数法管理方案研究报告
3.研究周期:2020年10月—2021年3月
4.经费预算:5万元
(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分组方法研究
1.研究背景及要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关于“国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的任务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起,选择北京、天津等30个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再次明确提出要“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本课题拟为天津市推行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分组方案参考。通过研究比较国内外先进地区的DRG分组方法,结合本市历史运行数据,运用大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开展DRG分组方法研究,探索符合天津实际的DRG分组方法和路径,为天津市不断完善本地化DRG分组标准提供技术路径参考。
2.成果形式:形成DRG分组方法的研究报告
3.研究周期:2020年10月—2021年3月
4.经费预算:5万元
(四)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质量控制方案研究
1.研究背景及要点: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是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行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持续提高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数据填报质量,是实施DRG付费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本课题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20号)为目标,研究提出加强医保基金结算清单质量审核的工作机制和技术路径,为天津市推行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成果形式:形成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质量控制方案的研究报告
3.研究周期:2020年10月—2021年3月
4.经费预算:5万元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我局已为课题安排经费预算,课题承担方不得以本课题名义再接受其他渠道任何形式的资助。
(二)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课题所具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天津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等。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
(三)课题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性、实践可操作性,并以报告形式呈现。
(四)请填写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并发送至课题联系部门邮箱。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于2020年9月下旬在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课题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归我局所有。
联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电话:022-83573208;政务邮箱:sybjdybzc@tj.gov.cn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