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2022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38号)有关要求,拟组织开展全省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现就开展超声刀头集中带量采购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为超声刀头(一次性)医用耗材,分为闭合血管≤3mm、闭合血管≤5mm、闭合血管≤7mm三个产品分类,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7位为C140301、C140302、C140304。
二、医疗机构范围
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驻皖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紧密型医共体医疗机构可由牵头单位统一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医药机构报量
医疗机构需填报本单位2021年度实际采购超声刀耗材历史采购量、2020年至今实际采购价的最低值和未来一年超声刀头的采购需求量。所有注册证对应产品的采购单价(单位:元/把)及采购数量(单位:把),具体到规格型号。
四、工作安排
(一)填报时间
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25日
(二)填报及审核路径
1.医疗机构请登录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点击“招采服务-耗材报量管理-报量项目管理”模块进行填报。其中:部分医疗机构子账号是通过招采子系统单独入口进入的,登录之后请选择“耗材报量管理-报量项目管理”模块进行填报。
2.各市医保局请登录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统一门户-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省本级-“耗材报量管理-报量项目管理”模块进行查看及审核。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医疗机构填报的数据,分级负责,逐级审核。其中:省属医疗机构由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各市医疗保障局须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历史采购信息和采购需求量是否按照要求完整上报。
(二)医疗机构应按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医疗机构在平台内填报相关数据时,须上传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的承诺书。
安徽省医保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