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发布日期:2019-08-02
一是扩大严重精神障碍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新增两种精神类门诊慢性病病种,我市精神类门诊慢性病达7种,分别是: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智力障碍),更大范围保障了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医疗需求。二是提高精神类疾病医保待遇水平。免除严重精神障碍门诊慢性病每季度150元的起付标准;降低治疗严重精神障碍乙类药品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居民由20%降低为10%,提高了精神类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引导精神类疾病患者积极就医。三是提高精神类疾病住院床日费用定额标准,三级医疗机构日结算标准最高提高70元,积极引导医疗机构收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需求。四是优化严重精神障碍医保服务流程,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待遇实行“一站式”结算,方便患者享受多重医疗保障待遇,减轻患者垫支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