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8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7-20来源:宁夏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就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在宁夏大力推广医用耗材管理新模式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解决提案中关于医疗系统两大顽疾:“一是由于药品、医疗设备、耗材等成本偏高而造成老百姓看病贵甚至看不起病。二是由于药品、医疗设备、耗材等招投标不规范而导致医疗机构成为腐败多发高发地带”,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行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11号)要求,我局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做好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根据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看病负担。通过明确约定采购量、量价挂钩、以量换价,从机制上解决价格虚高的问题,净化医用耗材流通渠道、改善行业生态,根除了医药企业“带金销售”的土壤。按照自治区医保局等9部门印发《自治区组织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方案》(宁医保发〔2021〕186号)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同时积极参加省级联盟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不断扩大我区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目前,全区已参加20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其中国家组织3类,省际联盟组织17类,已执行中选结果12类,包括:冠脉支架、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冠脉普通球囊、冠脉药物球囊、冠脉导丝、起搏器、超声刀、吻合器、静脉留置针、骨科创伤、新冠检测试剂与配套耗材。中选产品平均降幅达50%以上。
二、不断推进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
为实现我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网上全流程监管,促使医用耗材价格导入合理区间。按照自治区医保局等6部门印发《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宁医保发〔2021〕86号)要求,持续加强全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完善集中采购和供应保障工作机制。以国家医用耗材统一医保编码为基础,生产企业自主申报全国最低价进行直接挂网,医疗机构按规定通过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议价采购所需医用耗材。建立平台采购、供应保障等监督管理机制,将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平台采购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对未达到医用耗材网采率要求的医疗机构,扣除年度医保预算总额一定比例。
三、配合做好医用耗材SPD管理新模式
后期,我局将持续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SPD管理新模式,实现对医用耗材的规范化、科学化、全程化、精细化管理,一并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0951-5166042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