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7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7-20来源:宁夏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就农工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为协助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一是进一步指导各县(区)做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制定衔接政策措施,科学合理做好医共体总额打包并做好与市级支付方式改革衔接工作;二是加强对县域紧密性医共体打包付费考核指导工作,完善自治区考核办法;三是积极落实医共体内上转下转起付线收取工作,通过向下转诊不重复收取起付线的政策,鼓励医共体内将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下转至基层医疗机构治疗;四是做好医保差异化支付,通过医疗机构级别设置不同报销比例,引导参保患者在基层就医;五是按照国家医保局赋予地方管理权限,将按照行业部门技术规范,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医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建议,一是加快未正式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实现“五统一、七不变”的目标要求,真正凸显“紧密型”的目标要求,特别是建立完善医共体内部管理制度、医保基金使用(分配)机制、转诊转院制度,有助于医保基金打包至医共体合理使用等;二是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降低县域参保患者县域外就医比例。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0951-5166051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