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多措并举大力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
来源: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0-07-09
市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强省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打造“江西中医药”品牌,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提出五项举措助力打造江西中医药品牌、促进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
一、大力实施中医门诊统筹政策。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实施细则》,政策规定参保居民因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中医门诊就医发生的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医药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城乡居民在参保地县级中医院看中医门诊,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50%,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对于一级及一级以下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针灸、拔罐、推拿、艾灸等特色传统中医治疗项目,可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报销65%。自2020年1月1日我市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以来,全市20个县(市、区)有210719人次参保人在门诊统筹中医门诊就医,发生总费用3376.91万元,报销总金额1315.60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45.80万元,切实减轻了城乡居民就医负担,提高了中医药医疗保障水平。
二、积极出台中医药纳入医保范围举措。一是将中成药1109个,民族药47个品种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除白糖参、朝鲜红参、玳瑁、冬虫夏草、蜂蜜、蛤蚧等29种中药饮片以及各种动物脏器(鸡内金除外)和胎、鞭、尾、筋、骨外单方和复方均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外均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二是将普通针刺、穴位、灸法、拔罐疗法、推拿治疗等近200个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目录,患者住院使用上述中医治疗项目均可以报销。三是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使用有关中药配方颗粒,参照中药饮片报销。四是将中药饮片纳入慢性病治疗目录,报销比例达60%,将中医用药、诊疗所有项目纳入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范围,报销65%。五是将中医院中医门诊、乡镇卫生院中医门诊列入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鼓励老百姓就近享受中医治疗便利。六是将赣州市中医院、赣州市皮肤病医院自制院内使用中药试剂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七是疫情期间,对于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中的中医诊疗项目、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方剂,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全部临时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
三、医保定点向中医医疗机构政策倾斜。—是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零售药店,按规定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二是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中医综合类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三是支持养老机构中符合条件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四、合理提高中医药医疗收费标准。根据政府文件,相应提高全市公立医院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中医等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调整后,中药饮片仍可以进行药品加成收费,大部分中医诊疗服务项目价格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以三级医院为例,如小针刀治疗,由原来每个部位50元提高到每个部位70元,刮痧治疗由原来每个部位20元提高到28元,中药封包治疗由原来每个部位30元提高到35元。其中调整幅度较大的有:骨折手法整复术由原来100元/次提高到300元/次,高位复杂肛瘘挂线治疗由原来的850元/次提高到1190元/次。经过此次较大范围的服务价格调整,大幅提高了中医常用诊疗技术价格,体现了中医医院和医务人员的价值。